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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海事局:船舶载运锂电储能系统操作指南,建议剩余电量在20%-50%

作者: 中国·蓄电池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

近日,连云港海事局发布《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操作指南》。

指南适用于连云港海事局辖区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,旨在指导散杂货船舶科学合理装运锂电池储能系统。根据锂电池分类,锂电池储能电柜正确运输名称为“锂离子电池组”;锂电池储能集装箱正确运输名称为“安装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锂电池”,均属第9类危险货物。

原文如下:

为服务保障我国“新三样”产品便捷出运,助力国内“新三样”产业持续发展,依据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等公约、法律、法规,我局编制了《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操作指南》,现予以发布,供行业及相关单位参考使用。

特此通告。

附件: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操作指南

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操作指南.pdf

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

2025年6月13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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