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主办

业务范围:蓄电池检测、标准制定、《蓄电池》杂志、信息化服务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政策法规

工信部废止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及相关企业目录

作者: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新闻中心 来源:工信部

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24日消息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经研究,工信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也同时废止。据了解,这四批企业目录包含宁德时代、沃特玛、比亚迪、国轩高科、比克动力等57家企业。

2015年3月,工信部制定发布了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,明确了进入该领域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和要求,只有使用了符合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动力电池的新能源车,才能登上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,获得新能源补贴。

2016年11月,为了对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进行更新,工信部又发布了《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7年)》(征求意见稿),主要从生产能力、安全要求、研发能力、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进行了调整和完善。

2017年9月,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明确表示:“(动力电池产业将)加强行业规范管理,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。后续的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,考虑不再通过《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

2019年第22号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经研究,我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)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。

特此公告。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2019年6月21日


分享到: